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4月18日,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《关于公布2018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》。本次抽检1类食品20批次样品,合格20批次。
本次抽检的主要是饮料。抽检依据是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14)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》(GB 7101-2015)、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(GB 29921-2013)、《茶饮料》(GB/T 21733-2008)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。抽检项目包括铅、柠檬黄、苋菜红、胭脂红、日落黄、亮蓝、赤藓红、红、苯甲酸及其钠盐、山梨酸及其钾盐、糖精钠、甜蜜素、茶多酚、咖啡因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、金葡萄球菌、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等指标。
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,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;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、有没有变质;不要购买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。
委托企业:可口可乐装瓶商管理服务(上海)有限公司生产企业:可口可乐装瓶商生产(杭州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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